10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第二批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建设方案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复函》指出,原则同意河北省、辽宁省、江西省、重庆(市)、海南省、大连、厦门市报来的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建设方案,并要求上述省市参照评估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特别是要统筹考虑中心机构设置问题,加强与国内优势企业的合作,降低技术风险。在此基础上,抓紧推进。
2016年4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第一批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建设方案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6]534号),正式批复全国建设27个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这也标志着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建设的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正式在国家战略层面上快速推动我国基因产业规范化、跨越式发展。
2015年6月,国家发改委曾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将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纳入到六大重点工程领域之一——“新型健康技术惠民工程”中,日前,发改委还发文阐述表示,基因检测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力量,需大力支持发展。
附首批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