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根据各省(区、市)医疗保障局自愿申报的情况,确定了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
10月1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这份文件要求,试点将以地级市统筹区为单位开展。用1-2年的时间,将统筹地区医保总额预算与点数法相结合,实现住院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
文件明确指出,以地级市统筹区为单位,应符合:有较强的参与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费方式改革意愿或已开展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全覆盖;医保部门有能力承担国家试点任务,牵头制定本地配套政策,并统筹推进试点;试点城市已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近年来收支基本平衡;医保经办管理机构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具备使用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结算清单等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的基础条件均在试点范围内。
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