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司长毛群安
我们为什么要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
不仅是重塑医药卫生管理和服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服务效率,也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不可或缺的。尤其在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上效果凸显。
自2013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全民健康信息化的总体框架之后,经过近九年的努力,成效显著。这一战略从顶层设计、落地实施,再到全面提升,现在已服务于全民健康,那么我们还需要做什么?
这些年,我们做了什么
首先,基本形成制度规范的顶层设计。
国家相继出台关于促进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与“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制订实施“十三五”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安全规划,按照夯实基础、深化应用、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推动形成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以大数据和“互联网+”服务为引领的“一体两翼”发展格局。
其二,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应急能力全面提升。在疫情防控、监测分析、病毒溯源、物资调配等方面,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
比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而生的“健康码”,早期多而杂。最终几经磨合实现了政策统一和标准一致,全国所有省份基本实现“一省一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了便利人员安全有序出行,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在较短时间内,便汇聚形成了全国核酸检测结果数据库、全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数据库,大家可以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各地健康码查询本人的核酸检测结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并且,还搭建了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平台,运用大数据追踪风险人群,切实保障公众有序出行。
其三,便民服务应用成效不断凸显。全面推进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10项服务30条措施,深化便民惠民“五个一”服务行动,全国各级医院普遍开展互联网健康咨询、分时段预约就诊、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优化改造就医流程,看病就医“三长一短”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其四,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明显增强。制定印发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卫生健康行业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组建网络安全专家队伍,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安全监测等,切实提升了全行业网络安全保障水平。
在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制订实施全国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省统筹区域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推进病案首页书写规范、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先后发布250多项卫生健康信息化标准,逐步实现信息化建设“书同文”“车同轨”。
我们的理想是什么
经过多年的建设,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并进入全面应用阶段。
所有的省份、85%的市、69%的县,建立了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互联互通,加强基于平台的开放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托各级平台,来推动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
全国目前已建成1700多家互联网医院,7000多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260多个城市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一卡(码)通”,2200多家三级医院初步实现院内互通。
推动公立医院逐步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依托平台推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诊疗信息互认共享,不仅为实现医疗卫生体系、医保体系等主体间的资源共享目的,也将逐步形成一个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基础资源等数据库。其中,探索建立国家级个人健康信息索引,可支撑实现跨省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查询;强化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等应用系统数据,可提升医疗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国家和省两级部署,国家、省、市、县四级应用”的总体框架下,集约建设各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一体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平台,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构建全民健康基础设施云,推动数字健康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
随着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深入应用,全民健康信息化效果正在显现,目前部分区域、部分医院和医联体在实现了互通共享基础上,以应用为导向,逐步实现全国的数据互通共享,既非常必要也具备可行性。
然而,由于医疗服务的复杂性、服务流程的多样性、服务对象的广泛性、医疗数据的敏感性、医疗健康信息的互通共享,应该说仍然还是一个有待攻克的难题。
中国目前仍处在探索发展、摸索经验的关键时期。比如,健康码、核酸检测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全国共享平台的开发利用,也给我们一个启示——医疗健康信息的互通共享,一定要以应用场景为驱动,不能片面的贪大求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以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等群众关心关切的“痛点”入手,开展攻坚行动,进一步实现医疗健康信息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通共享。
下一步,我们要做什么
健康医疗大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建设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很有必要。
自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积极布局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于2016年开始在江苏省南京市、常州市和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开展第一批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建设试点工作。一年后,又确定安徽、山东、贵州为第二批试点省份,与江苏、福建作为五个健康医疗大数据区域中心建设及互联互通工作试点省。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山东省人民政府、济南市人民政府共建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及产业园试点项目。
目前,各地在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我们正在总结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试点省份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在全国宣传推广。
下一步的总体思路是,以促进数据合规开放、共享应用为主线,以提升群众获得感、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培育数字经济动能为目标,丰富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和行业治理,积极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要素体系,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充分释放数据价值。
一方面,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与行业治理。探索推动“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等方式,有序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应用。建立健全健康医疗数据管理制度,培育健康医疗数据要素市场,激发数据要素价值。
另一方面,强化数据全流程质控和数据治理。强化数据源头质控能力,畅通数据汇聚渠道,提高数据质量。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定分类、分级、分域应用规范,形成公开数据集,推动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开放。
抢抓“窗口期”
完善数字健康体系
数字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将更广泛、影响更加深刻。
“十四五”时期是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创新引领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卫生健康工作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关键“窗口期”。
无论是公立卫生机构还是民营机构,深入“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势在必行。
总结“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将其制度化、常态化,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
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各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强化身份认证、电子印章、数据共享等基础支撑,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
现在我们所说的“互联网+”,已经延展到融合创新。为此,我们计划开展医学人工智能应用、5G+医疗健康应用、“区块链+卫生健康”应用、医疗物联网应用、医疗健康机器人应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试点工程。
当然,发展要与安全并重。因而,我们不仅要完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制度,还要围绕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和宣贯,加大网络安全投入,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提高安全防护能力,不断完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综合防范体系。
面对数字化变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卫生健康行业必须立足新时代新起点,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进一步夯实全民健康信息化新基建,培育卫生健康服务新业态,提升卫生健康行业发展新动能,构建数据要素治理新格局,努力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新局面。
(作者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司长)